認識佛教

法:宇宙人生一切物相理事之總名。


  「法」這個字是總代名詞,包括整個宇宙人生一切的理論、一切的現象,乃至於一切演變的程序,統統用這個字做代表,我們就稱它作「法」。


  大智大覺的對象,就是無盡時空裡面所包含的一切萬事萬物,這個「萬」不是數字,只是形容極多,無量的無量,一切事物。「小」,佛經上常說,我們身上一根寒毛,毛端是小的,或者是微塵,這是講到小的。「正報」小的毛端,「依報」小的微塵(環境小的),大的到虛空法界,這就是我們智覺的對象。所以知覺是能覺,能知能覺,法是我們所知所覺,就對於宇宙間的一切我們都明瞭,都是很正確的明瞭它,一點也不迷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