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精選開示
教化為上,法令次之 |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 第234集
【二三四、治國,太上養化,其次正法。民交讓,爭處卑,財利爭受少,事力爭就勞,日化上而遷善,不知其所以然,治之本也。⋯法令正於上,百姓服於下,治之末也。】

【二三四、治國,太上養化,其次正法。民交讓,爭處卑,財利爭受少,事力爭就勞,日化上而遷善,不知其所以然,治之本也。⋯法令正於上,百姓服於下,治之末也。】

【二三一、孔子曰:「聖人之治化也,必刑政相參焉。太上以德教民,而以禮齊之。其次以政導民,以刑禁之。化之弗變,導之弗從,傷義敗俗,於是乎用刑矣。」】